過了5週後,林女突然收到警察局偵查隊要求到案說明,至警察局才發現自己被提告詐欺,原來林女負責在網購平臺要求買家私下交易、匯款至自己帳號後轉給雇主,但雇主根本沒有出貨,且由於商品遠低於市價,每天都有人詢問、購買,被詐騙的民眾多達30餘人,警方偵訊時才發現林女根本不知道雇主的真實身分,僅有雇主的LINE帳號及匯款帳號,且本來約定的林女薪水一毛也沒領到,卻因為商品上架IP與被害人匯款流向均指向林女,林女遭提告詐欺,需面臨高額的賠償金。
刑事警察局提醒民眾應徵工作或找打工訊息時,應瞭解公司行號、工作內容及雇主資訊,避免因雇主聲稱從事「網拍小幫手」、在家工作等條件而在未看到真實商品,即幫忙上刊商品照片及收取買家匯款。一旦買家匯款向您購買您在拍賣網站上刊登的商品,而您的「雇主」又無出貨、無法聯絡雇主,輕則需自掏腰包賠償,重則吃上「詐欺罪」官司,民眾網路求職或兼職打工應避免成為詐欺共犯,相關的案例在刑事警察局165反詐騙專線網站上都有介紹,有任何疑問也歡迎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。
BY : https://www.cib.gov.tw/News/BulletinDetail/60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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